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时间:2024-08-16 16:27:50
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在生活中,接触到责任书的地方越来越多,责任书是照规定的工作标准进行考核及奖惩而建立起来的制度。大家知道责任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1

一、组织领导

1、各部门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消防工作的领导,将消防工作纳入本部门的教学、科研、生产及行政管理工作中,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2、全面推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行政一把手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同时要确定一名领导分管消防安全工作,在本部门范围内普遍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3、各部门分管消防的领导要协调好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指定专人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下属各部门落实消防安全工作。

二、责任目标

1、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制度要上墙公示),并经常检查监督,实行岗位责任制,确保本部门不发生火灾事故。

2、要利用各种会议向教职工及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同火灾作斗争的自觉性。

3、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坚持每季度和重大节假日要对本部门重点部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检查要有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短期内解决不了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

4、各部门要加强值班巡视,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任务,做到下班后拉闸断电(不能拉闸断电的要有安全措施),能发现和处理各种火灾险情。重点部位值班人员要做到“三知”(知防火知识、知灭火知识、知火警电话)和“四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自救)。

5、对于配备的消防设施与器材,要有专人保管,做到布局合理,不挪用、不损坏,不占用防火间距和阻塞消防通道。

6、发现本部门有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要及时向校长室报告,对上级公安消防机关和学校有关部门下发的消防隐患整改意见,要积极落实整改。

三、考评与奖惩

本责任书执行情况由学校防火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检查、考评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参照《东南中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有关条款进行奖惩。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各部门与校防火委员会办公室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执行时间:

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2

为了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我校消防安全,根据《消防法》和《高等院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XX我校《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由学校与校属各部门、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签订,再由各单位按照责任书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并逐级签订责任书,认真组织落实责任书的各项条款。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消防工作由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各二级单位由行政一把手负责,并且明确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层层落实责任,要做到组织、人员、责任和制度四落实。

2、保卫处是学校消防工作管理、监督、检查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消防工作在各责任单位的实施及督促责任书在各责任单位的具体落实。

3、各单位即为消防责任单位,其行政一把手为责任单位第一责任人,分管消防工作的党政领导为第二责任人。责任人对本责任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总责,各单位还须确定一名消防安全员。包括学工处和后勤集团在内的所有在第一线岗位的管理和生产人员,必须是义务消防员。本单位属地和本单位职工的校内住所都在各责任单位的管理责任范围内。

4、各责任单位应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重要工作内容,实行目标管理,统筹安排布置,定期检查,解决问题。第一责任人应亲自过问,亲自抓,切实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5、消防责任主要内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演练,消防安全设施配备、管理与维护,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建立与健全,消防安全检查、监督和整改,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管理和处置,重要场所和活动的消防保卫,火警火灾的紧急快速处置,火灾的协助查处,责任事故的追究和处理,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和示意图上墙,消防安全记录详实,台账齐全装订成册。

二、责任目标

1、各消防责任单位应结合实际,本着“隐患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三原则,按照消防责任内容要求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岗位职责,根据职责要求认真做好教育、演练、检查和整改等工作。

2、单位第一责任人组织每月检查一次消防安全,第二责任人每周检查一次,消防安全员每天检查一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汇报给相关责任人,对于隐患问题较大,且不能及时自行解决的,必须立即报告给学校消防主管部门,并积极配合协调解决。

3、认真做好集体活动和重要场所的消防安全预案,并到保卫处报备,一旦发生火情,能正确、果断、快速、有效处置并及时报告。积极配合保卫处开展消防演练活动。

4、各责任单位要将“校园消防安全责任书”签订到班级、科室、工程队和承包商户及租赁人员;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相应培训、整改资金。

5、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所属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和演练,做到每次活动有方案、记录、图片、资料和总结,全年要认真组织全体职工和学生全面学习1-2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高等院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湖北省消防条例》。所有义务消防员要做到一年一训,一换一训。

6、建立和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安全疏散、扑救、逃生示意图,并将制度和示意图张贴上墙。

7、教育本单位师生员工及其家属自觉树立消防安全责任意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挪用和遮蔽学校消防安全设施、妨碍消防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堵塞消防安全通道。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火灾损失的,除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外,还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8、对易燃、易爆及毒、化物品要确定专人严格按制度管理,做到安全可靠,不出任何差错。车辆(包括私有车辆)、燃气和供电设备等要勤检查,确保运行良好,做到不出火情。

9、积极协助保卫处查处火警火灾隐患和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及时完成消防管理任务。

10、各责任单位必须每月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落实消防安全工作,作好会议记录并将本单位的消防检查整改情况向综治办公室通报(一月一报,每月25日之前,综治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11、对学校出资配备在各单位的灭火器、应急灯、疏散指示牌、消防水带、水枪、防火栓等器材设施要实行专人管理,认真做好日常检查与维护,且不能挪作它用,除正常运行损坏外,其它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的要照价赔偿。

12、新建、改建、扩建与装修项目在立项、招标及施工前必须报保卫处进行审核备案,以便消防检查和监督,同时根据项目规模或重要性决定是否由公安消防机构审核验收,否则学校不予审计和结算。

13、落实可燃物和明火源管理,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及时纠正消防违法行为和消除火灾隐患;落实动火审批,未经审批或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的,不得进行明火作业。

14、落实岗前培训,新上岗或进入新岗位的从业人员,未经消防安全合格培训的不得上岗。

三、考核及奖惩

学校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消防安全考核标准对二级单位(院、处、部、中心等)进行半年和全年综合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予以网上公布。

对消防安全基础工作扎实、档案规范、宣传到位、措施得力、认真落实责任书的各项条款、责任范围全年未发生火警火灾、消防安全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报请学校批准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

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责任单位的第一、第二责任人和负责人及当事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当年评先授奖、晋职、晋级资格,且对其申报文明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1)、因消防工作组织、人员、责任和制度不落实,领导不力、工作马虎,造成本责任范围内发生火警火灾的;

(2)、因管理防范和宣传不力,发生火灾事故,使国家和个人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的;

(3)、对消防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处置不当的,以致引发火情、火灾等问题的;

(4)存在消防安全重大隐患,经保卫处提出整改建议而拒不认真进行整改的;

对情节特别严重者,还要根据其承担的责任,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报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附则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由学校与校属各单位各持一份。

本责任书适用于本年度,无新的精神不作更改,若部门领导人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责任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3

为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的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消防安全,防止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青海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目标

确保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期间,各校无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二、职责

1、进一步加强对全乡各校的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及时下达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消防工作指示,及时进行消防安全工作部署。

2、负责对全乡各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

3、积极与上级有关消防职能部门进行联系,协调解决各类消防安全问题。

4、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校的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对自己主管工作内的消防安全负责,每个干部职工要对自己岗位的消防安全负责。确保20xx年无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5、各校要成立消防安全教育领导小组,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同时要充分利用班会、兴趣小组、活动课等“第二课堂”时间,组织对学生进行课堂消防教育,并达到规定课时;利用少先队、主题班会、升旗仪式等阵地对学生进行生动有效的消防知识教育活动。

6、定期组织教职工开展消防知识培训,每年至少组织学生进行两次消防演练活动。

7、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不能整改的,及时上报中心学校。

8、按规定配备本单位的消防设施设备,并定期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设备能正常使用。

三、保障措施

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一票否决制,凡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的学校本年度不得评优评先,并对相关责任人在评优推先、表彰奖励等方面作为重要负面依据。

四、本责任书有效期限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中心学校(盖章)学校(盖章)

校长签字学校校长签字

年月日

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4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努力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见和全社会抵御火灾的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各村委会、乡直机关单位都要确定一名领导分管消防工作,各村委会主任、乡直机关单位法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各村委会、乡直机关单位要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分析本辖区、本单位消防工作形势,部署阶段性和重大节日、夏秋收季节防火工作,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督促检查各村组、所属单位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定期通报情况。全年研究和部署防火工作会议不少于4次,督促检查工作不少于4次。

三、各村委会、乡机关直单位要与各村组、下属各单位签订防火工作责任书,把各部门、各行业、各村组的消防宣传、培训、火灾预防、火灾隐患整改、经费投入、消防设施建设、消防器材的购置维修及奖罚等具体任务措施落实到人,形成各级领导、各行业积极行动、齐抓共管消防工作的良好局面。

四、各村委会、乡直机关单位要坚持每年“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和农村夏秋收季节义务宣传《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基本的.防火、灭火与火灾逃生自救常识;教育部门要将消防常识纳入中小学教育之中,每学期开展一次消防常识教育,强化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五、各村委会、乡直机关单位要重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特别要对消防宣传、器材装备配备、培训等,在资金上给予一定支持,建立多种形式的义务消防队伍,对消防器材装备的购置以及维修等专项经费要认真研究,争取解决,确保日常防火、灭火任务的完成。

六、各村委会要按照市、县出台的《新农村消防工作发展规划》要求,将新农村的消防规划编制及实施工作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

七、各村委会、乡直机关单位要对辖区内干部群众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一)各村委会、乡直机关单位年度火灾起数、损失、伤人、死人四项指标下降10%,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粮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切实有效的抓好农村防火工作,使各行政村农村火灾起数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下降10个百分点。

(三)各村委会、乡直机关单位自查的火灾隐患整改率要达到90%以上,不能整改的必须关、停或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四)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保护火灾现场,协调调查火灾原因,处理有关责任者。不得虚报、瞒报、迟报和漏报火灾事故。

八、年度乡政府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消防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达标考核评比。凡经考核评比不达标或发生重大以上火灾、对重大火灾整改不力的村、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签订期限为一年。凡在责任书有效期内,责任人调离或者因其他原因变动的,有关消防工作责任由继任者承担。

负责人(签字):

  xx年xx月xx日

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5

林业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县林业系统消防安全工作,明确和落实消防安全职责,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产和财产安全,特下达20xx年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健全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单位党政正职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各单位要建立单位领导消防安全责任制,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制度和防范措施,要确保消防安全的经费投入。

二、加强义务消防队伍的建设。各单位要建立有领导带队的火灾扑救队伍,购置必要的消防器材,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切实提高火灾扑救的能力。

三、适时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各单位要认真部署火灾多发季节、节假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对货场、仓库、办公楼和职工生活区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生产、生活用火用电安全,确保无重特大火灾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利用标语、宣传栏和安全讲座等形式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知识,提高林业广大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五、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85分及其以上的为合格单位,8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单位。年终安全考核前三名的单位,县林业局将对该单位的安全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安技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不合格的单位及主要领导,不得参加当年的各项评比,不享受任何形式的评先、评优和奖励。对因管理松懈、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而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按照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六、本责任书自下达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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